东方美术家画院

第二届“东方颂”国际书画大赛作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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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8-10 13:42

第二届《“东方颂”国际书画作品展大赛》旨在庆祝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成立32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向东方文化研究会的创办者习仲勋、薄一波,李德生等老一辈中央领导同志致敬,向东方文化研究会的会长、东方国学鸿儒季羡林大师致敬,本次参赛作品要求弘扬正能量,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传递向善、向上的价值观,用文艺的力量温暖人、鼓舞人、启迪人。艺术家们对全国广大观众的祝福深植于心,表达于画,用生花之笔绘制出万紫千红的伟大时代,这是艺术家们对祖国的赞颂,这是艺术家们对人民的祝福。

一、主办单位:东方颂全国书画大赛组委会

二、承办单位:中国东方美术家艺术研究院

       指导单位:中国东方美术家协会

三、征稿对象:热爱书画艺术的海内外爱好者均可参赛,大赛设少儿组少年组和成年组三大组别分别评选设奖。

四、征稿要求:

1.美术: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继承传统,创造经典。绘画形式不限,【如:花鸟,山水,人物,素描,油画,水彩,水粉,工艺美术等等】

2.书法: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需附释文)

3.篆刻:印稿1-2方

4.范围:不厚名人,不薄新人,尊重人才,尊重艺术。凡热衷于书画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6.费用:

每一件作品参评费120元(含评审费、快递费及证书及作品集费用),请参赛者提交参赛费后,联系秘书处办理相关事宜,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评审后,未获奖的,仅收取50元评审费,其余费用均有秘书处在大赛结束后返还。

7.大赛设美术组、书法组、篆刻组;三组分别设有成人组及少儿组,可同时投稿。每人每组可投一次,每组作品仅限投一件。评审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秀作品奖和入围作品奖五项奖项。

三、作者获奖:向获奖作者寄发精美获奖证书和2021年“东方颂”全国书画大赛作品集。 凡获得优秀奖以上作者及指导老师可获得申请加入中国东方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及办理优秀指导教师资格,指导老师所在学校可申请获得签约培训单位及授权培训中心证书资格。申报入院成功后,个人艺术简历入编中国东方美术家协会官网宣传。

四、评审:由大赛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对入围作品进行初、复、终评选,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秘书处负责投稿的收集和荣誉证书及作品集发放。   

五、征稿日期:自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于2021年9月10日进行公布评审结果,9月15日前完成所有获奖证书制作统一寄发

六、注意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通知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组委会有宣传、编辑,出版,录制的所有权。

4.本启事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七、投稿方式:

1.添加“东方美术家组委会”微信进行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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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送原创作品电子稿至“东方美术家”官方邮箱:

dongyanguojiao@sina.com

将作品电子版照片、作者信息(姓名、年龄、地区、联系方式)一同发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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